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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楼往下扔洗衣机 一男人被判高空抛物罪

发表时间:2025-02-27 06:53:49 来源:华体体育app官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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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产业安全。有的高空抛物行为,即使没有形成人员受伤或逝世和较大产业损失结果,也或许构成高空抛物罪。日前,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

  2024年6月15日下午3时,在中山市黄圃镇某居住小区,一声巨响打破了安静,正在该小区2栋3楼进行装饰施工的一名工人闻声跑到阳台查看,发现一台洗衣机坠落在阳台,砸穿了遮阳棚。

  “2栋现在仅有4楼、7楼和8楼入住,4楼和7楼住户均打电话投诉楼上有人往下扔东西,因而洗衣机很或许是8楼住户扔的。”社区物业排查确定嫌疑住户后,前往8楼了解状况。翻开8楼住户房门,只见屋内一片狼藉,四处散落着玻璃碎片,一名男人还在阳台持续朝楼下扔家用电器,物业见状当即拨打报警电话。

  警方抵达现场查询后得知,事发当日,张某因小事被母亲田某啰嗦数落后,两边争论不休。其间,田某将张某的手机、笔记本电脑摔烂……两边心情越发激动,张某开端打砸家中物品,并将洗衣机、消毒柜、饮水机等物件逐个从阳台扔到楼下,其间洗衣机砸烂了同栋3楼的阳台遮阳棚,形成经济损失4490元,其他物件均砸落在小区花园商铺区路面上,所幸未形成人员伤亡。

  8月28日,该案被移交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审阅查看申述。该院检查以为,嫌疑犯张某尽管从高空投掷的物品较多、体积较大,但考虑到投掷物品坠落区域商铺均未投入运营,且小区入住率低,素日鲜有车辆和行人通过案发路段,加之张某在高空投掷物品前留心楼下无车辆、行人途经的状况,故张某片面上没有损害公共安全的成心,客观上对公共安全的损害程度较低,因而不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但是,张某成心接连从高空投掷较多重物,给他人形成必定产业损失,打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故该院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10月,法院采用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以高空抛物罪对张某作出上述判定。

  高空抛物罪是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则,在刑法第291条之一后添加一条,作为第291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许其他高空投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有前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0月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子的定见》,关于高空抛物行为,应该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投掷物的状况及形成的结果等要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损害程度,精确判别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精确裁量惩罚。成心从高空扔掉物品,没有导致十分严重结果,但足以损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第114条规则的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科罪处分;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刑法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则处分。为损伤、杀戮特定人员施行上述行为的,按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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