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h华体官方下载

阳江市召开2025年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约谈培训会议

发表时间:2025-03-10 04:35:26 来源:hth华体官方下载

详情介绍

  为切实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机制,部署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1月22日下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局联合召开2025年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培训约谈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黄烈、市教育局副局长卢荣存出席会议,市消防支队、市教育局业务科室代表,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来自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代表,共计190余人参加会议。支队机关一楼会议室设主培训会场,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设分会场。

  支队授课人员结合教育培训机构的真实的情况播放了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分析了火灾的起因,讲授了科学的自救逃生方式,对怎么样才能做好日常工作中的防灭火工作等作了详细讲解,同时还学习宣贯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培训期间,全体参训人员认真听课,并及时做好要点记录。

  黄烈副支队长强调,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大家要以此次约谈培训会为契机,切实做好以下几点:一要格外的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四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卢荣存副局长就2025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寒假工作重要性,明确治理任务,落实各方责任;二要筑牢安全风险底线,态化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相关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要通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的安全观、教育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还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作出提醒,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确保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主动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等。

  (一)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主购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并且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

  (二)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应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按受群众监督。

  (三)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在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审批登记,设置在符合安全性能条件的固定场所。面向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场所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培训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培训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图示。

  (三)原则上不设置集体宿舍;确需设置时,应当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可以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每室居住人数最多不允许超出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

  (一)应当使用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并敷设在难燃或不燃材料上。

  (二)厨房内使用管道燃气作为燃料时,应当符合燃气管理使用规定,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厨房油烟机应当每日清洗,油烟道至少每季度由专业公司清理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培训时段内,不得动火动焊作业以及在建筑外部动火作业;其他时段动火动焊应当履行审批流程,并落实保护措施,安排专人监管看护。

  (四)开展物理、化学等特色培训的,应当严格遵守化学药剂操作使用有关规程。

  (一)安全地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转门、卷帘门、推拉门、折叠门和设置金属栅栏。

  (二)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灯具和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三)每间培训室、集体宿舍应当配备不少于2个应急手电及与培训学员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三层及以上楼层宜配备逃生绳等避难自救器材。

  (四)集体宿舍中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0.6米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1.2米。

  (一)每月及寒暑假、新班开课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培训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及电器使用管理等情况。

  (二)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并由具体实施人员签名存档备查。

  (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

  (一)严格标准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醒目的标识,标明使用方法。

  (二)场所内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设置具有集中平合或移动终端报警功能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应当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确保完好有效。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工作人员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每季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每半年或新班开课前组织对学生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主动向属地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报备所在位置、人数等基础信息,与周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立相互连通机制,及时处置初起火灾。

  (二)严禁在外窗、阳台、安全出口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遮挡消防设施设备,埋压、圈占消火栓,破坏防火分隔,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按电线,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超负荷用电或改变保险装置,空调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外部电源线采用移动式插座连接,使用电烤炉、红外辐射取暖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五)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及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瓶车或充电。

  (六)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照明、驱蚊,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本规定所称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是指设置在中小学校以外的,面向中小学生以及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我市还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